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重修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2-24 浏览次数: 624

各教务办、学工办、各位同学:

本学期的重新学习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跟班重修

1、报名条件:

1)既往课程考试不及格,虽经补考或重修,仍不及格者。

2)考试成绩及格(70分以下,不含70分)需重修提高成绩者。

2、报名时间:

1非毕业班学生:

228上午83034日下午430

2毕业班学生(包括七年制五年级和六年制四年级学生):

    3月5上午830311日下午430

3、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从南京医科大学主页进入“数字化校园信息门户”,帐号为学号,密码为数字化校园登陆密码(登陆问题请与数字化校园办公室陈伟老师联系,电话86862861)。

2)进入“南京医科大学数字化校园”界面后,点击“教务在线”,在“教务在线”目录下点击“网上报名”,在出现的下拉菜单中选择“重修报名”。

3)在“学生重修报名”目录下,直接在下拉菜单中选择要申请重修的课程,系统将自动弹出报名页面(请关闭浏览器的自动屏蔽功能),在选择课程后点击“选定”则报名成功。退出前请查询报名结果确认报名成功。如果出现误报,在报名结果目录下点击“删除”按钮,即可取消误报的课程。

4)报名完成后请关闭所有网页,退出报名系统,妥善保留好自己的选课密码,以防他人修改报名信息!

4、考试安排:

1)重修考试不单独出卷,与低年级相同专业、相同学分的课程的考试同时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教务科下发的各年级考试日程表(公布在学校教务在线网站)。请注意所报重修课程与本学期正常所学课程考试日程不要相冲突。

2)考前一周至所在学工办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和学生证(或身份证),以便核对考试资格。

5其他规定:

1)非毕业班同学申请重修的课程门数不得超过4门;毕业班同学申请重修的课程门数不得超过6门;

2)重修的课程必须是与本人所在专业相同专业的低年级本学期开设的课程,若要重修本专业低年级不再开设的课程,请下载该通知附件中的《重修申请表》或至教务科领取申请表,填写后于311日前交至教务科。教务科将对报名情况进行审核,并公布最终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和考试科目。

3)申请前请查看教务科发布的《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各年级、专业考试时间表》,避免重修课程与本学初修课程的考试时间冲突。

4)重修一律不收费,请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珍惜学习考试机会,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尊重教师的劳动,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5)申请重修的同学应参加相应课程学习并参加课程考试,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者,应至少提前一周至教务科递交取消重修考试申请。未递交申请的无故旷考者,取消其下学期已及格课程的重修资格。

二、开设重修班

为了帮助部分有学习困难的同学,针对上学期课程补考仍未通过的同学将试点开设部分“辅导式重修班”,单独安排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科  李老师 联系电话:8686804286862656

                  钟老师 联系电话:8686804186862656

 

教 务 科

2012222

1.11-12学年第二学期考试时间表.xls 

2.重修申请表.xls

南医大11-12教学任务5-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