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届毕业生电子照片补拍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5-21 浏览次数: 406

各学院:

现安排于2014527日(周二)9:0011:30安排2015届在宁毕业生电子照片补拍工作,请通知未能在20143月完成电子相片采集的在宁15届毕业生(未拍摄名单见教务科网站)在以上时间内前往五台校区2号教学楼247(教务处会议室)完成采集。逾期未完成者将影响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一系列相关文件的制作工作。

拍照注意事项:

①拍照时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否则无法进行拍摄;

②拍照时应穿白色服装;不能穿蓝色、黑色、红色的服装

整班未拍摄的,请班长将拍照费用收齐后,拍摄时统一刷卡缴费,费用标准为12/[苏教办指(20061号文]其他同学请自行携带校园卡完成刷卡缴费。

2014521

2015届毕业生未拍照名单(校本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