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申请免修、补修和课程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2-19 浏览次数: 3774


各有关学工办:

根据我校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转专业学生、返校交换生、留级学生等可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自身实际情况申请免修、补修和课程认定,具体如下:

一、免修课程

1、现年级现专业本学期即将开设的课程已考试通过。

2、已通过课程学分不低于申请免修的课程学分,并分别注明课程性质。

3、如放弃免修,可以参加现专业现年级该课程学习,成绩取最高分计入。

4、港澳台侨学生可申请免修公共基础课的部分课程(包括军事理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

二、补修课程

1、只能补修本学期本专业低年级开设的相同课程,如现专业低年级课程设置有变动,由教务科负责协调安排。

2、针对转专业学生:原专业未开设、现专业现年级已在以往开设的主要课程。非主要课程不需要补修。

3、针对返校交换生:交换期间本校开设的必修课程,在交换学校未学习的课程。

4、每门补修课程可有一次免费补修机会,需每学期初在学工办统一报名;该课程以后再次学习即为重新学习(重修),需登录学校主页“网上办事大厅”,进入“教务系统”—“重新学习报名”中进行报名,并缴纳报名费。

5、补修课程不及格,不能参加补考。

三、课程性质认定

针对转专业学生:除了申请免修的课程之外,原专业大一学年的课程性质与现专业课程性质不符的,需申请课程性质认定与调整。

四、办理流程

请各学工办统计本学期学生申请免修、补修和课程性质认定情况,填写《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免修、补修、课程认定申请汇总表》,并于228日(周四)前将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后交德馨楼A127,电子表发教务科邮箱jwk@njmu.edu.cn,逾期不再办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教务科孟志娟老师,联系方式86869178

 

                               

                                     教务科

                       2019219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免修、补修、课程认定申请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