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现代教育理念,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根据2015年最新修订的《南京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2015年11月修订)》(南医大教〔2015〕109号)的有关规定,本学期在2015级本科生中继续开展转专业工作。为了做好本次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林
副组长:高兴亚、薛宇、周琴
成员:王小全、王海涛、邵海亚、盛彤彤、殷咏梅、邹伶俐、苏川、陈璐、王建明、朱慧娟、许勤、管园园、黄晓光、王建芬、严斌、武铁、胡琴、李正关、饶辉、顾萍
二、转专业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严格遵循有关规则与程序,统一考试,双向选择,宏观控制,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
3.转专业只限于相同录取批次之间的专业互转,或高分录取批次向低分录取批次(专业录取批次按照江苏省当年高考录取批次划分)、长学制向短学制转专业;
4.文科专业只能申请转进文科或文理科兼收专业。
三、转专业学生需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在读一年级本科非定向生、非专转本学生,录取时无专业限考的学生;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已考试课程没有不及格;
5.申请转入临床医学专业(不含儿科、精神方向)、口腔医学专业学生所学课程(不含军事、体育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20%(四舍五入法);申请转入临床医学专业(儿科、精神方向)的学生所学课程(不含军事、体育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四舍五入法);非控制类专业(除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的其他专业)绩点排名不作要求。
四、本次转专业工作程序、时间安排和要求
2月22~26日,教务处与学院会商各专业转出与转入人数;
3月1~4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布置报名、出卷工作,确定考试科目;
3月5~11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自愿报名,填写《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表),交所在学院;学院将《学院转专业申请汇总表》填好后交教务处教务科;每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只允许填写一个申请转入专业或专业方向;
3月21~25日,教务处确定考试时间并公布,在纪委监督下将相关试卷整理、复印、装订并密封;
4月5~10日,教务处组织笔试、阅卷、公布笔试成绩;
4月18~22日,各学院组织面试,纪委全程参与;
4月25~27日,学院上报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提交领导小组讨论;
4月28~29日,教务处公示转入学生名单;
5月23~27日,教务处对《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进行终审,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录取程序
(一)笔试
1、对申请转入专业的人数少于该专业计划转入数的,可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对申请转入专业的人数多于该专业计划转入数的需进行笔试。
2、笔试科目
(1)其他专业申请转入临床医学(含精神、儿科方向)、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基础医学专业需考试科目:《细胞生物学》、《基础化学》;
(2)其他专业申请转入临床药学专业需考试科目:《基础化学》;
(3)其他专业申请转入法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专业需考试科目:《细胞生物学》;
(4)其他专业申请转入药学、卫生检验专业需考试科目:《无机化学》;
(5)其他专业申请转入英语专业需考试科目:《基础英语》;
(6)其他专业申请转入生物技术、眼视光学专业需考试科目:《计算机基础》;
(7)其他专业申请转入生物统计专业需考试科目:《微积分》;
(8)其他专业申请转入生物医学工程、生物信息学专业需考试科目:《高等数学》。
(9)其他专业申请转入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含方向)需考试科目:《人体结构学》;
(二)面试
对笔试成绩列前的学生按1:1.2(进一法)的比例进入面试阶段,面试工作由学院组织,学校纪委全程监督,采用当场评分。
(三)录取
录取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核成绩有笔试和面试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只有面试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六、其他事项
1.确定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当学期原专业的期终课程考试,无故旷考、考试不及格和考试违纪及作弊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2.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于新学年开课前到教务处办理新专业就读注册手续,然后到转入学院报到、上课并制定学习计划,补修所缺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主要课程。
3.本次转专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请各学院、相关单位积极组织落实,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1:2015级本科生转专业人数汇总表(可转入人数).xlsx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学院转专业申请汇总表.xlsx
南京医科大学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