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16-2017学年本科生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5-17 浏览次数: 767


各有关学院: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与南方医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校际交流合作协议,我校将从2013-2015级本科生中选派学生到南方医科大学交流学习。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专业

学生申请交流学习的专业必须是接收学校开设的同一专业,不能跨专业申请。申请学生应充分了解拟申请交流学习的专业情况,一经审批确定后不能更改。接收学校所开设的专业情况,学生可自行上网查看,或通过其它方式了解。

二、选派专业与名额

交流学校

学院

专业

年级

限额

南方医科大学

基础医学院

临床医学

2015

10

公共卫生学院

预防医学

2015

温州医科大学

第四临床医学院

眼视光学

2014

10

基础医学院

临床医学

2015

药学院

临床药学

2013-2015

药学院

药学

20142015

由学院自行组织学生申报,按限额择优推荐。

三、交流学习时间

2016-2017学年(20169月——20176月)

四、选派工作安排

1、符合条件学生自愿报名,填写《南京医科大学交流生申请表》(附件1),613日以前交各学院。

2、各学院在620日前将拟推荐学生的《申请表》报教务处,其中《汇总表》的电子版发到教务科邮箱:jwk@njmu.edu.cn

3627日以前教务处完成审核拟派学生申报情况,确定选派名单。

4、派出学生下学期开学时学校统一送至交流学校报到。派出学生的选课、食宿、教材等具体问题由接收学校负责安排。教材费用交接收学校,其它费用如学费、住宿费等交本校。

5、派出学生完成交流学习后,取得的相关课程的成绩及学分,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关于本科交流生的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办理成绩认定与学分转换。

6、未尽事宜,请与教务科联系,电话86869177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交流生申请表.doc

附件2:XX学院2016年-2017学年交流生推荐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6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