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现代教育理念,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稿)》(南医大教〔2016〕125号)的有关规定,本年度在2016级本科生中继续开展转专业工作。为了做好本次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林
副组长:高兴亚、周琴
成员:王小全、王海涛、殷咏梅、邹伶俐、邵海亚、盛彤彤、严斌、武铁、陈峰、陈璐、王建明、朱慧娟、许勤、管园园、黄晓光、王建芬、胡琴、段振东、顾萍、施荣根、许光旭
二、转专业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严格遵循有关规则与程序,统一考试,双向选择,宏观控制,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
3.文科生源只能申请转进文科或文理科兼收专业。
三、转专业学生需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在读一年级本科非定向生、非专转本学生,录取时无专业限考的学生;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已考试课程没有不及格记录;
5.申请转入临床医学专业(不含儿科、精神方向)、口腔医学专业学生所学课程(不含军事、体育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20%(四舍五入法);申请转入临床医学专业(儿科、精神方向)、眼视光医学专业的学生所学课程(不含军事、体育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四舍五入法);非控制类专业(除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眼视光医学专业的其他专业)绩点排名不作要求。
四、本次转专业工作程序、时间安排和要求
2月28日~3月7日,教务处与学院会商各专业转出与转入人数;
4月初,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发文布置报名、出卷工作,确定考试科目;
7月27日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将填写好的《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表),交所在学院;每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只允许填写一个申请转入专业或专业方向;
7月28日前,学院完成申请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并将《学院转专业申请汇总表》及学生个人申请表汇总交教务处教务科;
8月26~27日,教务处组织笔试、阅卷并公布进入面试名单(教务科网页公布);
8月28~30日,教务处组织各学院专家对转专业学生进行面试;
8月31日,学院上报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提交领导小组讨论;
9月1日,教务处公示转入学生名单;
9月2日,转专业学生进入新学院报到注册。
五、录取程序
(一)笔试
1、对申请转入专业的人数少于该专业计划转入数的,可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对申请转入专业的人数多于该专业计划转入数的需进行笔试。
2、笔试科目
根据各专业要求,笔试科目,详见附件2。
(二)面试
对笔试成绩列前的学生按1:1.2(进一法)的比例进入面试阶段,面试工作由学院组织,学校纪委全程监督,采用当场评分。
(三)录取
录取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核成绩有笔试和面试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只有面试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六、其他事项
1.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须补修所缺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主要课程。
2.本次转专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请各学院、相关单位积极组织落实,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 1: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人数汇总表(可转入人数).xlsx
2: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笔试科目.xlsx
3: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4:南京医科大学学院转专业申请汇总表.xlsx
南京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