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17-2018学年本科生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25 浏览次数: 4170

各有关学院: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与南方医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东南大学、中国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校际交流合作协议,我校将从20152016级本科生中选派学生到合作大学交流学习(长学制学生除外)。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专业


学生申请交流学习的专业必须是接收学校开设的同一专业,不能跨专业申请。申请学生应充分了解拟申请交流学习的专业情况,一经审批确定后不能更改。接收学校所开设的专业目录见附件1,学生可自行上网查看专业详情或通过其它方式了解。


二、选派专业与名额


交流学校

专业

建议年级

名额

南方医科大学

不限

20152016

10

温州医科大学

10

重庆医科大学

10

中国医科大学

10

东南大学

生物医学工程

3


由学院自行组织学生申报,名额不限,择优推荐。超过限额将由教务处进行遴选,最终选派名单由教务处决定。


三、交流学习时间


2017-2018学年(20179月——20186月)


四、选派工作安排


1、教务科将于201765日(周一)下午1630在江宁校区博学楼阶4组织动员会,介绍交流项目相关情况。


2、符合条件学生自愿报名,填写《南京医科大学交流生申请表》(附件2),613日以前将申请表以及电子照片(蓝底带学号姓名)交各学院。


3、各学院在620日前将拟推荐学生的《申请表》报教务处,其中《汇总表》的电子版以及学生的电子照片发至教务科邮箱:jwk@njmu.edu.cn


4627日以前教务处完成审核拟派学生申报情况,确定选派名单。


5、派出学生的选课、食宿、教材等具体问题由接收学校负责安排。教材费用交接收学校,其它费用如学费、住宿费等交本校。


6、派出学生完成交流学习后,取得的相关课程的成绩及学分,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关于本科交流生的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办理成绩认定与学分转换。


7、未尽事宜,请与教务科联系,电话86869178


附件1 合作学校专业设置.pdf

附件2 南京医科大学交流生申请表.doc

附件3 学院17-18学年交流生推荐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7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