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定节假日选修课授课安排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18-03-29 浏览次数: 3540

各学院、有关学工办:

45——7日,429——51日为清明、五一法定节假日44日,48日、428日三天选修课不授课,涉及的课程做顺延处理请各学院、学工办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及同学,做顺延处理的课,任课老师应提前借好教室,避免教学场地冲突。

特此说明

  

  

  

教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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