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本学期2014级七年制、五年制临床医学(含方向)专业《内科学》、《外科学》的统考工作将于2018年6月13-14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考安排
1、校内考试:
考试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专业班级 | 人数 | 考场 |
2018年 6月13日 (周三) | 14:00- 16:00 | 内 科 学 | 七年制临床4、9班 | 27+31 | 五台 3-101 |
七年制病理班、影像班 | 16+25 | 五台 3-201 |
五年制临床1、3班 | 34+36 | 五台2号楼 (教室以考前通知为准) |
五年制临床8、9班、 康达全科4班 | 28+9+23 |
五台2号楼 (教室以考前通知为准) |
五年制影像班 | 29 | 五台 3-104 |
康达全科3班 | 33 | 江宁 博学楼A208 |
2018年 6月14日 (周四) | 9:00- 11:00 | 外 科 学 | 七年制临床4、9班 | 27+31 | 五台 3-101 |
七年制病理班、影像班 | 16+25 | 五台 3-201 |
五年制临床1、3班 | 34+36 |
五台2号楼 (教室以考前通知为准) |
五年制临床8、9班、 康达全科4班 | 28+9+23 |
五台2号楼 (教室以考前通知为准) |
五年制影像班 | 29 | 五台 3-104 |
康达全科3班 | 33 | 江宁 博学楼A208 |
2、其他单位自行安排教室,需确保相邻考生间至少间隔一个座位。
二、题型与命题
1、试卷题型:
七年制、五年制均为:“单项选择题”70题,每题1分,计70分,所有选择题均从学校题库中随机抽取,考试范围为教学大纲所覆盖内容;“病例分析”3题,每题10分,计30分,由各承担教学任务的单位将试题报至学校教务科,教务科组织专家组卷。
2、各单位报送试题要求如下:
(1)请各单位报送所承担教学学制的《内科学》、《外科学》“病例分析”各5题,并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2)请各单位注意试题保密,于2018年5月18日(周五)前将试题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engnan@njmu.edu.cn。
三、阅卷
1、“单项选择题”:机器阅卷。
2、“病例分析”:由各单位从《内科学》和《外科学》教研室选派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承担本年度教学任务的教师组成阅卷组,共同阅卷。
3、请于2018年7月2日(周一)前将阅卷老师信息发至邮箱mengnan@njmu.edu.cn。
4、阅卷时间:2018年7月10日(周二)13:00-17:30,请阅卷老师于阅卷当日11:00至江宁校区德馨楼A218会议室报到。
5、阅卷组成员人数分配:
(1)七年制《内科学》阅卷组:
第一临床医学院 | 1人(组长)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1人 |
第三临床医学院 | 1人 | 鼓楼临床医学院 | 1人 |
金陵临床医学院 | 1人 | 无锡临床医学院 | 2人 |
上海十院临床医学院 | 1人 | 附属杭州医院 | 1人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 1人 | | |
(2)七年制《外科学》阅卷组:
第一临床医学院 | 1人(组长)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1人 |
第三临床医学院 | 1人 | 鼓楼临床医学院 | 1人 |
金陵临床医学院 | 1人 | 无锡临床医学院 | 2人 |
上海十院临床医学院 | 1人 | 附属杭州医院 | 1人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 1人 | | |
(3)五年制《内科学》阅卷组:
第一临床医学院 | 3人(组长)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2人 |
第四临床医学院 | 1人 | 儿科学院 | 1人 |
连云港临床医学院 | 1人 | 上海东方临床医学院 | 1人 |
附属常州第二人民医院 | 1人 | 附属逸夫医院 | 1人 |
附属淮安第一医院 | 1人 | 附属苏州医院 | 1人 |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 1人 | 附属上海松江中心医院 | 1人 |
(4)五年制《外科学》阅卷组:
第一临床医学院 | 3人(组长)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2人 |
第四临床医学院 | 1人 | 儿科学院 | 1人 |
连云港临床医学院 | 1人 | 上海东方临床医学院 | 1人 |
附属常州第二人民医院 | 1人 | 附属逸夫医院 | 1人 |
附属淮安第一医院 | 1人 | 附属苏州医院 | 1人 |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 1人 | 附属上海松江中心医院 | 1人 |
四、注意事项
1、请有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及各单位教学办公室提前向学生说明考试情况,安排座位表,通知学生自备2B或HB铅笔,选择题答案需用铅笔涂于答题卡上。
2、各相关教学单位负责选派监考教师。70人及以上大教室,需监考教师3名;70人以下中小教室,需监考教师2名。
3、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南京医科大学监考教师守则》,考前应宣读《南京医科大学考场纪律》。
4、试卷由学校教务处派人送到各考点,所派教学管理人员负责对各考点进行巡视。
5、请各单位教学办公室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复习迎考工作。
6、教务处教务科联系方式:
孟楠电话:025-86869178
附件:南京医科大学统考阅卷回执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