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工办:
根据我校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转专业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可申请免修、补修相关课程,具体如下:
一、免修课程
1、原专业已开设、现专业现年级将要开设的课程,课程名称相同,且考试已通过。
2、原课程学分不低于现课程学分,课程性质、学时不限。
3、如放弃免修,可以参加现专业现年级该课程学习,成绩取最高分计入。
二、补修课程
1、原专业未开设、现专业现年级已在以往学年开设的主要课程。非主要课程不需要补修。
2、每门补修课程可有一次免费补修机会,需每学期初在学工办统一报名;该课程以后再次学习即为重新学习(重修),需登录学校主页“网上办事大厅”,进入“教务系统”—“重新学习报名”中进行报名,并缴纳报名费。
3、参加现专业低年级重修(含考试),如现专业低年级课程设置有变动,由教务科负责协调安排。
4、补修课程不及格,不能参加补考。
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教务处教务科,联系方式86869178。
请各学工办统计本学期转专业学生申请免修、补修情况,填写《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免修、补修申请汇总表》,并于9月14日(周五)前将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后交德馨楼A127。
附: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免修、补修申请汇总表.xlsx
教务科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