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务办、学工办:
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对毕业班学生重修安排调整如下:
1、适用对象:所有毕业班学生(含延期毕业学生)、结业学生
2、具体安排:
(1)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不再组织不及格科目的统一补考,所有考试均按照重修流程报名申请。
(2)既往已学过,且本专业低年级仍开设的课程,则在低年级开课相应学期进行重新学习。
(3)既往已学过,但本专业低年级各学期均不再开设的课程,则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进行重新学习。
3、报名途径:
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重新学习报名,并参加相关课程考试。
教务科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