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19-2020学年本科交换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5-30 浏览次数: 4160

各有关学院: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与南方医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东南大学、中国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本科生联合培养合作协议,我校将从1718级本科生中选派学生到合作大学交流学习一年(5+3专业除外)。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专业

学生申请交流学习的专业必须是接收学校开设的同一专业,不能跨专业申请。申请学生应充分了解拟申请交流学习的专业情况,一经审批确定后不能更改。接收学校所开设的专业目录可自行上网查看或通过其它方式了解。

二、选派专业与名额

交流学校

专业

建议年级

名额

南方医科大学

相应专业

1718

(18级为主)

10

温州医科大学

临床、眼视光医学专业各3

6

重庆医科大学

临床、儿科专业除外

5

中国医科大学

临床11人,预防2

13

东南大学

生物医学工程

4

由学院自行组织学生申报,申报名额不限,择优推荐。超过限额将由教务处进行遴选,最终选派名单由教务处决定。

三、交流学习时间

2019-2020学年(20199月——20207月)

四、选派工作安排

1、教务科将于201965日(周三)下午1830在江宁校区博学楼A108召开交流项目介绍会,将介绍交换生政策和合作院校相关情况。

2、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填写《南京医科大学交换生申请表》(附件1),614日前将申请表以书面和电子形式交各学院学工办老师处,包括电子照片(蓝底带学号姓名)。

3、各学院在618日前将拟推荐学生的申请表、学院交换生推荐汇总表(附件2)分别以书面和电子形式报教务科,包括电子照片。邮箱:jwk@njmu.edu.cn

4625日前教务处完成审核拟派学生申报情况,确定选派名单。

5、派出学生的选课、食宿、教材等具体问题由接收学校负责安排。教材费用交接收学校,其它费用如学费、住宿费等交本校。

6、派出学生完成交流学习后,取得的相关课程的成绩及学分,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关于本科交流生的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办理成绩认定与学分转换。

7、未尽事宜,请与教务科孟志娟老师联系,电话025-86869178


附件1 南京医科大学交换生申请表.doc

附件2 学院2019-2020学年交换生推荐汇总表.xls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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