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在2020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9-12 浏览次数: 1898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我校2020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于2019年9月全面展开。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简称“推免工作”)是我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高素质、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学院要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制定本学院的遴选、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今年推免工作。

一、推免名额分配原则

1.按照教育部下达我校推免生计划,等额确定推荐名额。

2.根据各学院核准的本届毕业生人数,综合考虑一流学科、前沿学科、基础学科及国家发展急需的相关学科等,由学校分配推荐名额至各推荐学院。

3.注重向培养创新拔尖人才倾斜。

二、推荐办法及工作程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际情况,2020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参照《南京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执行,工作程序如下:

1.9月初,教务处按上述原则向有关学院分配推荐名额;学生工作处制定学生综合测评方法;各学院制定本学院的遴选、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报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公布施行。

2.拟通过“特别推荐条件”、“拔尖破格推荐条件”申请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特殊学术专长审核申请表(附件8),由教务处答辩审核。

3.学院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学生于9月10日至9月12日提出申请,填写《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3、附件4),并向所在学院学工办提交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的校验复印件。

4.各推荐学院根据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总数和《2020年各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计划表》(附件6),9月17日前核定本学院参加综合考核(面试)候选人名额和申报材料(《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3、附件4)、《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并报送学工处审核。

5.各推荐学院于9月20日前完成推免生资格综合考核(面试),确定推荐名单,将有关材料(附件3、4、5、10)报教务处;各学院推荐名额数不得超过学校分配至该学院的计划数。

6.推荐名额不分为外推和内推两种,所有推免生可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

7.教务处于9月24日前完成推免生资格审核,确定名单后进行公示,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三、公示与报名工作

教务处对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同学于9月25日至10月12日进行公示。研究生院与各学院负责指导推免生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等工作。

四、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资格

1.确定推荐名单后,受到行政处分者。

2.确定推荐名单后,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者。

五、特殊情况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附件:

1.南京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关于成立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3.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4.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特别推荐)

5.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汇总表(含拔尖破格、特别推荐)

6.2020年各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计划表

7.2020年推免生遴选综合考核工作指导性方案

8.南京医科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特殊学术专长审核申请表

9.2020年推免生综合考核(面试)评分表(专家评分用)

10.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情况汇总表(学院汇总用)

11.南京医科大学拔尖破格(特别推荐)选拔免试推荐研究生专家推荐表

12.主动放弃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声明

                                

 

南京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9年9月11

  

  

推免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