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2019年下半年学位补授工作即将开始,请各有关学院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通知相关学生(2018、2019届毕业生未授予学位的)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对本院毕业生(含长学制)学位进行资格审核。
申请授予学位的同学于12月3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学位申请表(一式2份)及其他学位审核材料。各学院认真审核,经学院学位委员会评议并签字后,务必于2019年12月13日16:00前将书面材料送教务处教务科(德馨楼A127),电子汇总表发至邮箱jwk@njmu.edu.cn。
附件:学士学位申请表-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