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我校《本科教育振兴计划》,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同时为全面规范学校公共选修课(以下简称公选课)的建设与管理,教务处将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加强对公选课课程质量的监控,淘汰水课,打造选修“金课”。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申报相关事项及要求如下:
一、公选课的设置分类
围绕教育部“专业标准”的有关要求,拟对公选课课程按照人文社会科学类(含通识教育、医学史等)、自然科学类(含基础自然科学教育、医学专业教育等)、体育艺术类、创新创业教育类、其他类进行整合划分。各学院在开设公选课时,要结合专业特点,加大在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的开设,丰富校园课程文化的结构和内涵。
二、公选课课程的开设程序
本次申报,新开课与非新开课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教师个人申报,学院审核。申请教师须为我校在职教师(网络课程除外),每位教师每学期限申请一门。根据本通知中第二条选择开设的课程类别后,填写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并附交教材等于12月28日前提交至学院。
2、学院对开课教师的教学资格、教学能力和课程开设条件等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填写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公共选修课统计表》,原则上公选课不开设分组进行的实验课。各学院必须对本学院教师申报课程进行严格审核后,于2019年1月4日前将附件1、相关教材以及加盖学院章后的附件2再统一提交至教务科德馨楼A126(非学院选修课申报请于2019年1月1日前直接将附件1交至德馨楼A126)。
3、教务处根据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开课条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的课程反馈至学院,由学院通知任课教师做好开课准备。
4、根据南医大教〔2015〕44号文件要求,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的课程,相关申请老师还须开通网络课程教学,凡未建设网络课程的将不予批准开课。
5、外聘老师课程及网络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联系人陆珊珊,电话:86869177。
附件1 南京医科大学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doc
附件2 南京医科大学公共选修课统计表.xlsx
教务科
12月24日